那年我在美国,看上了一只coach的钱包。淡雅的花色,恰到好处的拉链设计,简直是一见钟情。只是168刀的价格对于我一个穷学生并不便宜,于是咬咬牙放下了。但我急需一只钱包,几乎转遍了所有的打折店,企图找到一款类似的,能够替代它的钱包。
我一看到钱包的踪影我就会仔细搜寻,一连买了三四个,它们都很便宜,一共加起来也才一百多刀。但是我始终控制不了我买下一个钱包的欲望。我有病,我告诉自己。于是毅然找回那个168刀的一见钟情的钱包,拿着它想也没想地付了款。之后,我再也没买一个钱包。上面的花纹都有些淡淡地裂开了,但是始终舍不得换下它——我再也找不到这样一个一见钟情的钱包了。
好在,这不过是个钱包。如果是人与感情的话,这个问题想来要复杂得多得多。在年少得都泛着青葱的日子里,那段感情也单纯得可怕,因为忘不掉,所以何其不公平。
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说好在一起的人会选择分开,那么珍视那么喜欢过的人,最终也能放下牵起另一个人的手。大概,也是因为不是非卿不可的爱情吧。谁的一见钟情不刻骨铭心,只因为认定了,就不忍心再改变了。《那些年》之所以让我们谈论到已经毫无新意还念念不忘的,因为这足够真实。我无法为他俩的分手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如果按照台湾小言的套路,他们峰回路转都是应该在一起的。但即使这么多年过去,最终没得到的,不还是不会忘记么。柯景腾如是,想来,喜欢这部片子的人,也是被戳中了心事的人吧。
我不想用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说:“我某某个朋友他/她……”我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曾经以为,他的一个笑容能够把北京雾霾天儿以上所有的阳光都吸过来。可是最终啊,我们不还是像两条相交线一样越行越远了么。我以后再看人,都会想起他:哎,笑得一点都没有他好看。因为无聊,因为需要,所以后面遇到了那么多个人,却始终念着的只是最初的那个笑容。我在衡量着别人,大概别人也在衡量着我。我永远不知道在拥抱着我的、亲吻着我眼睑的他,心里面又在想着谁的身影。在收到原来的她的一个邀约,一个电话时,他心里又有着怎样一份雀跃和踹踹。从来不曾戳破,只是因为一份不言而喻的默契罢了。
就好像那么多年前,我花了多出快一倍的钱,兜兜转转,只有买到那个最初令我怦然心动的钱包,我才会停止搜寻。我相信的是从一而终,非卿不可。尽管现实不可能如此完美。
年少时的感情,即便容易因外力夭折,即使并不光明正大,但那份干净的味道,想来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文艺女青总爱用“人生若只如初见”来形容一段感情。是啊,如果能够从一开始跌跌撞撞地走过来,见证了彼此最青葱的岁月,不带一点功利的透彻。如果不是太过懦弱的人,怎么会忍心出轨,怎么会忍心轻言放弃。
我曾经不明白,为什么莫文蔚能够如此执着地等回初恋;又是怎样的执着才能让荷西等到三毛。直到很久以后,我看到《何以》的一句话,经典到如果我不指明出处所有人都会骂我抄袭:“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因为回归本心,所以不愿意将就。
大多数人没有这样的幸运,更多的是时候我们不得不将就,不得不屈从于现实。看书时我就常常想,如果当年何以琛将就了,没等够这七年,那么他一定不会娶一个默笙那样的女孩子,但他这辈子看到爱笑爱闹爱偷拍的女孩,心里一定不会平静。同样,陈孝正即便为绿卡另娶他人,他心中放不下的还是郑微,他还是要回来;林静在没有郑微的七年里有那么多故事,但他还是忘不了郑微;令我心痛的阮莞,不管怎么说“爱情已死”,一个电话不也飞奔着出去了么。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李大仁认定了程又青,
阿亮认定了小水,
这是完满;
陈孝正这辈子也不会忘掉郑微,
柯景腾这辈子也不会忘掉沈佳宜,
这是青春。
这样又何其不公平,那个陪你走完所有的路的人,不一定是你爱的,也不一定是爱你的。你枕边的人,你不知道他心里放不下的是谁,刻骨铭心的又是谁。我们谁又能保证,我们不是那个被当了替身的、被别人利用的傻瓜,但这段旅途中,偏偏只有他/她能够陪你。看到《致青春》里的施洁,只是惊鸿一瞥的一个身影,但又是无数女孩的缩影。如果别人都爱自己胜过爱爱情,唯独自己爱爱情胜过爱自己,那是有多吃亏。
我很想拍拍以后的他的肩膀,问:“如果你要是心里住了一个人,我永远也进不去了,怎么办?”我此刻的表情一定是笑着的,但是心里有多酸:我怕的不是你现在不爱我,我怕的是你永远也忘不掉、我也永远忘不掉。
写在后面的话:
没想到这篇短文会被转载那么快。。
看完评论后,我发现大家都好喜欢那个钱包啊是什么情况。。那是一个米色底,上面有彩色胶漆花纹的拉链包儿,但因为时间旧了有点脏了就不上照片了。还有在此呼吁大家理智消费啊啊……
关于钱包和爱情这个问题。因为钱包还可以花钱去买,满足自己的一见钟情;可是人却复杂的多,做不到这点了。。【lz此时一副哀怨晚娘脸打下这句话。】
关于本帐号名字看上去很好听看上去很奇怪的问题……那是因为这号本身就是个小号啊。
关于致青春、何以等等的……各人看法不同嘛,我反而最喜欢的是郑微唱《红日》的那段。什么时候本人也能唱歌不跑调的话一定会又唱又跳地上去给喜欢的人来一段。我尚未走过青春的一半【众:要不要这样。!】,看法道行什么难免很浅大家见谅。